二、申报额度及支持范围
(一)申报额度
规模以下企业的创新券申请额度不超过2万元;规模以上企业的创新券申请额度不超过3万元;省级及以上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农业科技企业、专利(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创新券申请额度不超过5万元。企业每次实际使用时通过浙江省科技云服务平台向市科技局提出使用申请,全年不超过5000元的服务可全额抵用,超过5000元不超过2万元部分抵用50%,超过2万元部分抵用30%。市创新券领导工作小组制定年度创新券工作计划,全市实际创新券使用额超过年度创新券工作计划,将停止当年的审批。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165平板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您若对该稿件内容有任何疑问或质疑,请联系本网将迅速给您回应并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