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于吸收装置应“长”进“短”出(或“深”入“浅”出);量气装置应“短”进“长”出;洗气装置应“长”进“短”出;干燥管应“大”进“小”出。
(2)实验操作的顺序一般为装置的选择与连接→装置的气密性检查→装固体药品→加液体药品→开始实验(按程序)→拆卸仪器→其他处理等。
(3)实验室使用或制取易吸水、潮解、水解的物质时,要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其吸水、潮解或水解,以保证达到实验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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