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1、招聘对象
具有津南区、河西区、东丽区、西青区和滨海新区常住户口(不含集体户口);身体条件和政审标准参照招录人民警察条件;具备拟担任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2、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政治可靠,作风正派,热爱公安工作,品行端正;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5年11月8日至1998年11月7日出生);
(3)身体健康,无残疾,无缺陷,无口吃,无色觉异常,无纹身,两眼矫正视力均在5.0以上,男性身高1.70米以上,女性1.60米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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