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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青报:信息泄露要闹出人命才算“情节严重”吗? (3)

http://www.com165.com 时间:2016-09-21 11:11来源:未知

  一个地方多所学校的学生都反映信息遭到泄露,警方如果仍以未构成“情节严重”为由不予立案,这无论如何都是不正常的。警方的正常做法应该是,对涉及居民信息泄露的警情高度敏感,不轻言“未构成情节严重”。

  前段时间,浙江嘉兴一名家长接到一家社会培训机构的电话,对方能直接报出孩子的姓名、学校、年级等信息。根据家长提供的线索,警方抽丝剥茧,突破6道贩卖关,破获了一起教育培训机构售卖学生个人信息案件,并找到售卖学生信息的源头——一名技术人员从一家教育公司盗取学生数据,共涉及浙江全省10个地市254所学校,共计50余万条,以均价约2毛一条的价格卖给教育培训机构。警方建议居民向那位家长学习,对个人信息要警觉一点,接到奇怪的电话不要慌,向110报警或到派出所咨询。必须给嘉兴警方点赞——如果他们也以“未构成情节严重”为由,对已经发生的学生信息泄露不闻不问,不知还会有多少学生成为受害者,如果这些信息流入诈骗分子手中,后果真是不堪设想。

  近期侦办的一系列重大电信诈骗案件表明,只要公安、电信等多部门、多区域联动,现有的网络侦查技术完全有能力应对个人信息泄露和电信诈骗等案件。防范公民信息泄露关键要建立长效机制,守住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的“第一道防线”。有关职能部门应当依法履行职能,以高度的责任心恪尽职守,绝不能以某些似是而非的说辞,有意无意推卸自己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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