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苏州户籍的社会考生需提供户口本首页(有公安部门盖章页)及个人信息页照片,也可提供由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照片。
(5)非苏州地区户籍、在苏州地区工作的社会考生须出具近三个月(8、9、10月)由用人单位为其在苏州地区的社保部门缴纳的社会保险凭证(社保机构盖章)或近三个月(8、9、10月)由用人单位在苏州地区的税务部门为其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凭证(税务部门盖章)的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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