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确保所提供的证件或证明材料真实有效。
(二)应聘人员须保持通讯畅通,以便及时通知办理相关手续。
(三)凡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录用手续者取消录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五、本简章由新疆大学科学技术学院阿克苏校区负责解释。
联系人:邱老师
联系电话:0997-2205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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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16年秋季教师招聘10.15岗位计划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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