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发布消费金融陈述未来五年市场规模有望挨近3万亿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20-01-14 05:32:07 作者:责任编辑NO。魏云龙0298浏览次数:2293  

图片来自@视觉中国

清华大学中国经济思想与实践研究院等昨日发布《2018中国消费信贷市场研究》报告。报告数据显示,仅消费金融部分,规模已由2010年1月的6798亿元攀升至2018年10月的8.45万亿元,占境内贷款比重由1.7%上升至6.3%。

据悉,此次报告调研涵盖了全国30个省份的109个城市,其中包含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和部分三线、四线城市,调研涉及获批的金融公司、银行、其他金融机构、网贷代理平台等50家各种类型的消费信贷提供商,共计1169份样本。

报告指出了当前中国消费金融市场的四个主要特征:

一是消费金融行业整体费用下降。从2016年到2019年,消费金融年利率从23.41%降到16.84%;

二是消费金融公司融资渠道进一步多元化,发行ABS和金融债的占比显著提升。2019年上半年发行消费金融类ABS共34单,发行规模为959.78亿元;

三是依赖于线上的消费金融业务在增加,依托场景的业务占比降低,同时现金贷的占比在增加;

四是行业整体受行政处罚较少,截至2019年11月底受处罚仅3次,比去年同期下降40%。

预计2024年,我国消费金融市场规模将达三万亿元

展望未来五年中国消费金融市场前景,报告预计,2019到2020年消费金融扩张将有所减缓,每年增速在8.7%左右,在此增速下,到2024年我国消费金融市场规模将达三万亿元。

与此同时,我国消费金融行业也必将出现一定的整合和重组,可能会有一部分盈利表现差的非持牌机构乃至持牌公司退出市场。

报告数据显示,经济下行的压力下,以往三驾马车主要依靠投资,而现在则转向消费驱动。从核算角度看,2018年前三季度最终消费支出对经济稳步的增长的贡献率是78%,比上年同期提高了14个百分点。与此同时,消费者的消费行为正在不断改变。80后、90后已逐渐成为主要消费人群,新兴消费群体的消费观念更加超前。

在此背景下,当期现金已无法满足人们消费需求,而传统借贷业务又格外看重资产。消费金融公司凭借审核快、授信灵活等特点满足了消费者的即时与潜在需求。中国人民银行数据显示,短期消费贷款已由2004年的1253亿元增长至2018年9月的8.23万亿元,增长近66倍,而同期中长期消费贷款仅增长15倍。

报告称,由于居民中长期贷款多由房贷或车贷组成,因此短期贷款更能反映中国消费金融市场的发展的新趋势,消费金融市场规模已由 2010年1月的6798亿元攀升至 2018年10月的84537亿元,占境内贷款比重由1.7%上升至6.3%。

但有必要注意一下的是,2017年以来,与中长期消费贷款变化曲线逐渐平缓相比,短期消费贷款比重仍保持上升态势,说明在金融业整体去杠杆背景下,消费金融行业仍处于加快速度进行发展期,这也是过去一年慢慢的变多金融机构开展或转型消费金融业务的根本原因。

设置利率上限会带来副作用

近期,不少持牌消金人士纷纷表示,部分消金公司得到地方监管的口头指导,开始调整现金贷利率。一些头部消金公司,在对外资金合作时,也要求合作方年化利率也必须在24%以内。

此前,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非法放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下发之后,不仅是对民间非法借贷,对持牌消金公司的影响同样不小,持牌消金公司或将迎来新一轮的调整。

对此,这份报告认为,不同的贷款利率对应的是不同收入、不同风险偏好乃至不同偿债能力的消费者,一味压低贷款利率并不会起到帮助消费者的作用,而是会逼迫消费金融公司改变服务对象,选择风险相对较低的贷款人,使得一部分收入相对较低或波动较大的消费者群体享受不到合适的金融服务,一味的强调“惠”只会违背了金融市场收益和风险相对称的基本规则,产生抑制市场发展的作用。

捷信集团董事会董事梅恺威(MelCarvill)援引世界银行2018年的一份研究报告指出,尽管某些形式的利率上限确实能够更好的降低贷款利率,并有助于限制前贷款人的掠夺性做法,但利率上限往往会产生意想不到的副作用。

这些副作用包括:增加非利息费用和佣金、价格透明度低、降低小型和高风险借款人的借贷供应和贷款批准率;机构数目减少;减少分支密度;以及广告对贷款人盈利能力的影响等等。

据梅恺威介绍,贷款利息一般由五部分所组成:风险成本占45%,融资成本占34%,营业费用占29%,税占2%,利润率占5%。在他看来,消费金融公司能够最终靠更好的风控能力和获得准确的信用记录来减少风险成本;能够最终靠发展深度和流动性的长期资金市场,特别是消费金融融资来减少融资成本;而利润率也可随着行业竞争而降低。

有关未来消费金融发展的政策谏言,专家认为,第一,要对于消费金融类信贷服务按照贷款类型而非机构类型监管。第二,要进一步鼓励、支持持牌消费金融公司通过ABS、金融债等渠道开展融资,发展多层次长期资金市场。第三,在消费信贷公司的整体利率应保住“36%以上为非法放贷”红线基础上,应允许消费金融公司根据自身风险成本设定合理贷款利率。

(钛媒体编辑蔡鹏程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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