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赞同我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树立域名根服务器(J、K根镜像服务器)及域名根服务器运转组织的批复
工信部信管函〔2019〕405号
我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
你中心关于树立域名根服务器(J、K根镜像服务器)及域名根服务器运转组织的请求收悉。依据《互联网域名办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43号)有关法令法规,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赞同你中心树立域名根服务器(J、K根镜像服务器)及成为域名根服务器运转组织,担任运转、保护和办理编号分别为JX0011J、JX0012K的域名根服务器。
二、你中心应严格恪守《互联网域名办理办法》《通讯网络安全防护办理办法》及相关法令和法规、行政规章及行业办理规则,承受我部的办理和监督查看,树立契合我部要求的信息办理体系并与我部指定的办理体系对接,确保域名根服务器安全、牢靠运转,为用户更好的供给安全、便利的域名服务,保证服务质量,保护用户个人信息安全,保护国家利益和用户权益。
三、你中心应当拟定并不断完善域名根服务器及域名根服务器运转组织的办理准则;指定专门人员担任域名根服务器的运转、保护和办理工作,树立固定的联络机制;挑选具有资质的网络接入服务供给者为域名根服务器供给接入服务;域名根服务器机房地址、互联网协议(IP)地址和自治域(AS)号码等信息发作改变时,应当在改变之日前15日以书面形式报送我部。
四、你中心应装备必要的网络资源以及网络和通讯应急设备,拟定切实有效的网络通讯保证和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预案,树立、装备专职网络与信息安全办理组织和人员,树立健全网络与信息安全准则与保证办法,树立相应的事务与安全办理体系,建造监测预警、应急处置、数据备份等必要的技术手段,定时报送信息,恪守我部的统一指挥与和谐,合作展开相关测验和演练,恪守相应的办理要求。
五、你中心应当在每季度完毕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域名根服务器上一季度的事务展开状况、安全运转状况等信息报送我部(传真:010-66037097;电子邮件:domain@miit.gov.cn)。
六、你中心在运转、保护和办理域名根服务器过程中遇到问题,需及时以书面形式报送我部。
七、此批复自发布之日起收效,有效期为5年。
此复。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9年12月9日
编 辑:章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