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胶葛跟卖家说不通谁还能管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9-12-24 14:43:07 作者:责任编辑。陈微竹0371浏览次数:569  

  来历:经济参考报

  原标题:网购胶葛跟卖家说不通谁还能管

  一年一度的全民网购狂欢节“双十一”现已曩昔。狂欢归狂欢,各位亲在“剁手”买买买时,略微放松沉着,就可能“剁手”一时爽,过后呈现胶葛,维权则像“战场”。

  【事例】

  王小小在某网络店肆花1500元购买了一套KENZO新款短袖。怀着激动的心境开箱后,王小小却发现这套衣服如同哪里不对:衣服的吊牌有“KENZO”字样,内部标牌有成分、洗刷事项等,但却没有中文文字,并且衣服中有多处污渍、线头。通过比照,王小小以为这套衣服是假货,并当即向卖家建议“退货退款”恳求。卖家却答复:“不退不换的,亲。”这句话是不是有些了解?几番斗智斗勇下来,卖家依然坚决回绝退款,并坚称,衣服有客人试过,不免有一点破损或污渍,不能因为这个就说是假货。

  王小小感到直接找卖家维权无望,随即要求网络渠道介入,并提交了污渍相片、线头相片等凭据。通过与渠道客服交流,网络渠道将1500元货款退还给王小小,并写明“理由:假货”。王小小以为卖家知假售假,其行为已构成诈骗,因而,向法院提申述讼,要求卖家补偿价款三倍即4500元。

  现已收到了退款

  还能再要三倍补偿

  答复:没错,能够!根据《顾客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则,经营者供给产品或许服务有诈骗行为的,应当依照顾客的要求添加补偿其遭到的丢失,添加补偿的金额为顾客购买产品的价款或许承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

  因为网络渠道客服已对王小小购买的衣物作出了“假货”的判别,卖家不出庭应诉视为其抛弃辩论权力,法院可确定卖家行为已构成诈骗,应承当付出三倍补偿款的职责。法院终究判定卖家补偿王小小4500元。

  想维权

  是不是只能和卖家羁绊

  答复:当然不是。能够像王小小相同,要求网络买卖渠道介入。虽然是从卖家的网店中购买产品,网络买卖渠道并不是买卖合同的主体,但网络买卖渠道作为运营商,是负有办理和检查责任的。因而,想要维权,当然能够恳求网络买卖渠道介入。

  那么,怎么完成网络买卖渠道快速又有用地介入呢?

  约好明晰为条件。决议下单付款之前,必定要与卖家就产品的性状、品牌、标准、价格等做出清晰约好,便利渠道对您的恳求有无根据作出判别,从而完成有用介入。

  及时恳求保功率。如卖家情绪坚决或再三推诿,让您感到诉求无法完成,必定要及时恳求买卖渠道的介入,防止因维权与卖家耗费过多精力乃至导致诉求无法完成。

  与卖家、渠道交流未果

  能申述吗

  答复:有必要能!顾客的权益遭到损害,当然能够依法提申述讼。不过,诉讼恳求怎样才干得到支撑呢?

  依据是要害。

  事例里的王小小向法庭提交了卖家产品描绘页面截图、KENZO官网截图、衣物相片、快递单、买卖记载截图、维权交流进程记载截图以及相关行业标准等一系列依据,法院才干终究判定支撑了王小小的诉讼恳求。

  在网购进程中也要留意留存相关依据。一是聊天记载、买卖记载、胶葛后交涉通过等网页记载,切忌顺手删去,而是要截图保存。二是快递单不要随意丢掉,而是用以证明发货、收货时刻等买卖节点。三是在收到产品后,要及时开箱验货,并留意拍照视频、相片,以证明实践受损状况。

  (注:文中人物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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