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某淘宝店东使用网店售假性保健药品 被判有期徒刑10年)
出于维护个人隐私等方面的考虑,人们购买性保健药品往往挑选在网上购买,而这成为犯罪分子瞄准的所谓“商机”,一些假的性保健药品也因此在网络上众多。
9月17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了一同被告人谢维荣等使用淘宝网店出售假性保健药品的典型事例。
据悉,2013年11月,被告人谢维荣用自己的身份证注册了“xiewei518888”淘宝店,经被告人谢全兵介绍,在没有获得《药品运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从网上购买“非洲野牛”“强立宝”“男不倒”“东方强肾1号”等打着保健食品名义的“药品”进行出售。
在网上出售上述“药品”后不久,谢维荣即发现上述“药品”均为假药,但他并没有中止售卖。为提高销量,2014年4月6日,谢维荣用妻子的身份证注册了“万寿堂保健店”淘宝店同步出售以上假药。而谢维荣的妻子明知谢维荣在网上做假药生意,仍帮忙老公做网店生意。
经司法审计,2013年11月底至2015年9月21日期间,“xiewei518888”淘宝店成功买卖金额为988500.9元,“万寿堂保健店”淘宝店成功买卖金额为477965.8元,两家淘宝店出售假药成功买卖金额合计1466466.7元。
被告人谢维荣购进假药给上线打货款合计515340元。与以上两家淘宝店绑定的银行卡流水中显现,支付宝提现金额合计754470元。
法院审理还查明,从2006年4月开端,谢全兵在湖南省怀化市沅陵县中心大药房租借货台,在没有获得《药品运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从网上购买“非洲野牛”“强立宝”“男不倒”“东方强肾1号”等打着保健食品名义的“药品”,且在明知以上“药品”均为假药的情况下,采纳发小广告宣传、在货台出售和送货上门等方法进行出售。
因谢全兵出售假药未记账,关于其出售金额无法确认,已查实谢全兵出售假药2人次,出售金额1000多元。
法院以为,被告人谢维荣及其妻子、谢全兵违背国家药品办理法规,为获取不合法利益,明知是假药仍予以出售,三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出售假药罪。
法院判定,被告人谢维荣犯出售假药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88万元;被告人谢全兵犯出售假药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4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谢维荣的妻子被判处缓刑及罚金,一起在缓刑检测期内被制止从事药品出售及相关活动。
本报记者 刘志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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