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是谈判成果的具体体现,是约束交易双方的法律性文件。因此,合同的签订工作是商务谈判的一个十分重要的环节。为保证合同签订工作能为交易双方提供确实反映双方交易条件并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以促进双方严格履行交易 谈判人员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双方对所谈内容和结果的确认
谈判取得一定成果未必意味着双方理解一致,名词术语不同,对一方来说可能是术语,对另一方来说却可能不是,语言、文化等主面的差异也会引起某些误会。因此,在达成交易和签订合同前,有必要使双方进一步对他们所同意的条款有一致的认识。例如,在价格方面,价格是否最后确定?价格是否包括各种税或其他法定的费用?在合同有效期内,倘若税率增加,应由谁支付增加的税务费用?价格的确定是否已经考虑价格、汇率变动的因素?在合同履行方面,对“完成”或“履行”是否有明确的解释?是否包括其他服务项目?是否明确哪些问题运用哪些标准,而哪些标准又与合同的哪一部分有关?商品规格的公差限度及设备的检测方法是否做了明确的规定?在储运方面,谁来负责交货,谁来负责卸货和仓储?在索赔问题上,处理的范围如何?处理是否排除未来的法律诉讼?是否要反映在合同中?等等。
上述这些问题,适用任何谈判。对于这些问题以及其他有关问题,谈判各方应当彻底清理、检查一遍,以保证各方真正能够理解一致。当然,有人或许认为,这有可能给任何一方以改变过去的立场的机会,并重新协商已经解决的问题。应当说,这种风险是存在的,但这同双方解释完全不同而达成交易、签订合同的风险相比,显然是利大于弊。
(二)合同的书写
合同的书写绝非简单的文字工作,而是谈判的延续,成果的落实。在合同书写过程中,应重点解决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使交易内容进一步深化、具体化。谈判的实践证明,当人们把口头讨论的条件一旦书写成文字时,就会发现文字与口头表达有诸多微妙的却利益攸关的差别。通过合同的书写过程,会逼迫谈判人员进一步深化谈判内容,并使谈判内容更具体,更可行,甚至可以扩大谈判成果。
2.进一步完善交易条件。正式谈判结束,往往只是大体上、原则上结束。因为,还会有一系列经济、法律上的问题没有彻底解决,而这就有必要通过合同书写过程来逐一解决。合同的书写,要求各项交易条件具体、完善、明确、严谨,各条款相互衔接,避免相互之间的矛盾。
3.形成法律效力。合同书写不仅仅是文字的推敲,更重要的是将谈判成果形成法律的案头工作,即对各种谈判结果进行法律性和权威性的汇总与清理。一旦书写的文本被法定程度认可,便成为统辖双方行为的法律依据。
4.合同书写要遵循“说过什么写什么”、“商务与法律性并重”、“适合双方文化习惯”、“具有标准化的国际性”以及“避虚求实”等原则,以使书写的合同文本真实地反映谈判结果,便于双方签署、执行。
(三)合同的签订
合同文本撰写后,要进行合同的签订工作。为此,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做好签字前的审核工作
合同签订前,要核对合同文本(两种文字时)的一致性或文本与谈判协议条件的一致性(一种文字时)。还要核对各种批件,如项目批件、许可证、设备分交文件、用汇证明、订货卡片等是否完备以及合同内容与批件内容是否一致。当审核中发现问题时,应及时互相通告,并调整签约时间。
2.确定签字人
主谈人不一定是合同的签字人,商务合同一般应由企业法人代表签字,也可以是具有所属企业最高领导人签发的“授权书”的代理人来签字。签字人的选择主要出于合同履行的保证。复杂的合同涉及面广,也可以让有关上级、政府部门加以了解或适当参与。这样,在合同执行中若产生问题容易被理解,对合同的顺利执行有保证。
3.举行一定的签字仪式
为了庆贺谈判的成功,扩大影响,以及促进合同的履行,谈判双方可以举行一定的签字仪式。合同的分量、影响程度不同,签约仪式有所不同。一般来说,仪式举行与否和繁简程度往往取决于双方的要求和态度。
(四)合同的履行
商务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各方必须重合同,守信用,努力完成自己所承担的任务。履行合同,首先必须实际地履行,即按照合同所规定标的履行,一般不允许用其他财物宋代替。同时,还要按照约定的条件(谈判中达成一致的各项交易条件)全面地履行。违反上述任何一个条件,都是违约行为,违约一方就必须按约定给付违约金,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另外,当事人双方还应协同履行合同,要团结一致,通力合作,互相帮助,共同完成合同规定的任务。合同的履行,虽然是企业之间的事情,但作为合同的“奠基人”和促成者的谈判人员亦有不可推脱的责任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