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要命的是,岳飞竟然不知避讳,对皇位继承问题妄发议论。绍兴七年(1137 年)秋,岳飞出于忠心,建议高宗立储。这年高宗三十岁,他唯一的儿子赵旉已在八年前惊悸而死,他自己也在扬州溃退时吓萎了,再也无法生育。岳飞的立储建议既触痛宋高宗的难言之隐,又触犯了武将不得干预朝政的“祖宗家法”。赵构当即警告他:“卿言虽忠,然握重兵于外,此事非卿所当预也。”
绍兴十一年四月,高宗、秦桧先用明升官爵、暗夺兵权的方法,将张俊、韩世忠和岳飞召到临安,任命张俊、韩世忠为枢密使,岳飞为枢密副使,把他们原先统率的淮东、淮西和京湖三宣抚司军队都划归三省、枢密院统一指挥调动。
三大将中,张俊已与高宗、秦桧同流合污;韩世忠本来也是被构陷的目标,但他看清了朝中的凶险,及时向宋高宗表明心迹,并从此醉心佛、老,“杜门谢客,绝口不言兵。时跨驴携酒,从一二奚奴,纵游西湖以自乐,平时将佐罕得见其面”。高宗念他过去勤王救驾有功,终于保全了他。
这样,目标就瞄准了岳飞,给岳飞罗织的罪名是违抗军令、指斥乘舆、密谋造反。绍兴十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赵构亲自下旨,将岳飞赐死于临安大理寺(杭州小车桥北)狱中,其子岳云和部将张宪被斩于临安闹市(杭州众安桥)。
谁是害死岳飞的真凶?这本来不成为一个问题,但由于古人为尊者讳的传统和今人构思过度的缘故,此事一直难成定论。其实,杀岳飞者,秦桧和宋高宗是也。
朱熹说:“秦桧之罪所以上通于天,万死而不足以赎买,正以其始则唱邪谋以误国,中则挟虏势以要君,……而末流之弊,遗君后亲,至于如此之极也。”秦桧因力主和议获得宋高宗的信任,也极力要通过促成和议来巩固权位,主战的岳飞自然是他必欲除之而后快的对象。
宋高宗在靖康之难时曾在金营充当人质,早早就落下了“恐金”的病根。当金人一心要殄灭他的小朝廷时,他不得不任用武将,与金对抗。等到形势有所好转,他就急于跟金人和谈,只要承认他儿皇帝的地位,怎样屈辱的条件都可以接受,所谓“恢复中原,迎回二帝”,只不过是他驱使南宋军民为他效力的空洞口号。
同时,高宗虽然怯懦,但并不愚蠢。一旦议和成为可能,他的注意力便立刻转到整顿内部,巩固皇权。祖宗的“圣训”,言犹在耳;武将的跋扈,他也是亲身领教过的(如“苗刘兵变”)。为了削夺武将兵权,铲除一切可能对皇权构成威胁的势力,他不惜杀害岳飞,自毁长城。
宋理宗时,徐集孙有《岳鄂王墓》诗,内中有云:“班师似出高宗意,逢恶徒成秦相奸。”就连金朝人也说:“威略震主者身危,功盖天下者不赏,自古如此,非止于今。飞之威名战功暴于南北,一旦见忌,遂被叁夷之诛,可不畏哉!”
直到秦桧死时,宋高宗还不止一次地告诫文武臣僚说:对金媾和,是出于他本人的决策,不允许任何人趁秦桧之死而对此事再提异议,动摇既定国策。
王夫之曾一语道破宋高宗和秦桧之间互相利用、狼狈为奸的关系:“高宗之为计也,以解兵权而急于和;而桧之为计也,则以欲坚和议而必解诸将之兵,交相用而曲相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