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卫视《非诚勿扰》被告商标侵权 被判停用此名要改名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7-10-07 13:57:08 来源:妆点网作者:辰亦儒浏览次数:982  

  2012年温州小伙金阿欢起诉江苏卫视“非诚勿扰”栏目商标侵权一案被广泛报道。在第二次庭审时江苏卫视认为根本不存在商标侵权,当庭拒绝调解。事隔三年此事最终有结果。温州小伙的辩护律师肖才元律师所在的律师所公布了此案的最终结果:江苏卫视被终审判决判令停用《非诚勿扰》栏目名称。《非诚勿扰》很有可能将改名。为此新浪娱乐致电了江苏卫视以及《非诚勿扰》的制作方远景影视,截止发稿前双方都未有对此做出回应。

  据悉2009年2月,冯小刚电影《非诚勿扰》刚开播没多久,温州人金阿欢就嗅到了电影名称的市场价值,向国家商标总局提出申请“非誠勿擾”文字商标。取得商标注册证后,金阿欢迅速启动了自己的创业计划,创办了号称“中国第一实体婚恋加盟品牌”的“非誠勿擾”婚恋交友网站。2010年9月,金阿欢最终取得商标注册证,而恰在此时江苏卫视大型生活服务类节目《非诚勿扰》已经开始走红。

  2012年金阿欢起诉江苏卫视“非诚勿扰”栏目商标侵权,并要求对方停止“侵权”。而江苏卫视则认为“非诚勿扰”无论是商标图案本身还是商标服务类别都与金阿欢注册的有所不同,根本不存在商标侵权,当庭拒绝调解。

  江苏卫视被判停用《非诚勿扰》栏目名称

  为此新浪娱乐致电了江苏卫视以及《非诚勿扰》的制作方远景影视,截止发稿前双方都未有对此做出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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