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的障碍
美国国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前负责人、Venable LLP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大卫·斯特里克兰(David Strickland)说,“未来可能会出现这种情况:出现交通事故后不知道责任在谁。这是无人驾驶汽车难于被消费者接受的开端。”
消费者的责任担忧会影响对无人驾驶汽车的接受。这是沃尔沃、谷歌、戴姆勒旗下梅赛德斯-奔驰宣布为它们的无人驾驶汽车承担责任的原因。
沃尔沃政府事务主管安德斯·尤根森(Anders Eugensson)表示,“我们想让客户相信我们的技术是可靠的,这是我们承诺对交通事故承担责任的原因。我们感觉,没有这样的承诺,我们就不能向客户销售产品。”
但律师并没有把无人驾驶汽车厂商的这一承诺当回事,认为这不过是营销策略而已。律师大卫·布莱特(David Bright)说,“每家汽车厂商都有这样的承诺:如果问题出在我们的汽车上,我们绝对会承担责任。一旦出现事故后他们会说:我们的汽车没有问题。”
难以预料
问题如此棘手的原因是,根据现行法律,车主——通常是司机,需要为交通事故承担责任。如果车主想把责任推给厂商,他或她就必须证明厂商存在过错。但现代的产品责任法律法规不涉及无人驾驶汽车。
斯特里克兰表示,“现行法律必须进行修订。目前没有法律条文称无人驾驶汽车厂商需要为交通事故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在交通事故中,无人驾驶汽车车主可能无需承担责任,尤其是他们在后座上睡觉或“更新Facebook状态”的情况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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