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界定借鉴和抄袭?
人类是善于模仿的动物,当我们还是婴儿时,就会开始模仿和学习别人的行为,并逐渐形成自我意识、自己的行为模式。这从某种程度上说明:模仿、借鉴是人类的天性,而产品设计显然也是由人完成的,这就避免不了产品相似的情况。
事实上,看看消费市场中的众多产品,不论是汽车、电脑、电视、方便面、矿泉水,不同品牌的产品都是非常相似的。这就像是一种广泛普及的认知,必须是在一定既存的概念内,手机自然也不例外。
当然,如果两款手机的外型、材质、细节甚至功能非常相似,我们通常便会将后来者视为“抄袭”。比如苹果和三星这两个对手,一直在各种专利上纠缠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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